据世纪新能源网消息,8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安排,国家能源局决定在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陕西省这11省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能源转型发展大局,聚焦分布式光伏备案、接入电网、交易、结算等工作环节,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查找问题,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接入电网服务效率,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有关省份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选择监管重点方向。